现时,市、町、村各为自治团体。然观于维新之前,则稍有自治之素质,而未具其体也。盖村之所以成者,有关系于姓氏,例如一氏渐隆兴,增以附随之众而益发畅遂以一村。又如一祠司祭之家,守其所居,而渐分其枝叶,族类繁荣亦成一村。各村多同姓,其宗家与村同名,而每有本居神(芜布斯那),全村皆为其氏子,可以征其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