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一”罢课后的复课,策略是否正确,现在还没有结论。然而决定复课方式的不民主作风是大家一致的意见。所以在复课以后,许多同学灰了心,大家心里似乎总有一个疙瘩:这样做下去,将来会怎么样?
许多同学是不甘心的,联大同学是敢于面对现实的,他们不仅在想,而且敢说敢做。许多系级罢免了不能代表他们的意见的代表。等他们再翻读原来自治会理事会的组织法,他们更觉得这里面存有着一个大漏洞,如果不把这漏洞补起来,这不民主的作风是无从挽回的。
原来自治会理事会的组织法是这样的:理事会由代表会就全体会员(即全体同学)中选出十七人组织之。这里面显然有毛病:代表们当场要在选票上填写十七个他认为有能力同学的名字,而代表们事先是例不征求同学意见的,这样一来,无论交际能力多强的代表,要找出十七个认识而又有能力的同学也是难事;更何况代表主要是代表同学的意见,对于选举,他的观察是否又合于大多数同学的意见,则又是问题。自己没有足够的人数而要填满一张选票,开始就有人抄袭别人的一部分被选人名单,后来就干脆在会场里出现一张整齐的名单。这样,无论他的本意是好是坏,总之不够民主。
这时候就有人提出,理事要有一定的候选人,各系级依人数比例产生,而代表选举时,要需在级会上先就大家意见填出一张名单,把这名单带到代表会投交。这样也有人反对,他们认为,各级提有限的候选人会埋没了人才,而同学既选出代表就应该信任代表,代表不是宣联队,以此代表们也没有预先在班上征求意见的必要。
对于前者,反对的理由是这样:人才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一定要说哪一系哪一级的“人才”多是不大可靠的,也许每级都觉得自己级里“人才”出众。况且自治会理事会还要委聘干事,学联各部门还需要工作人员,真正的人才是埋没不了的,后者在此地无须复述。
正当新校舍辩论激烈的时候,工学院已将会章修改过来:三位常务理事由普选产生。而新校舍终于在三十四年度下学期第二次自治会代表会上通过理事会的组织系先由各系级选出候选人,然后由全体同学就候选人中举行总投票选举。当场选出五人筹备选举组织选举筹备会,定四天为竞选期,然后举行总投票。
这提案的通过是打破许多阻挠的,有一些代表说:“要快散会啦!”“电灯要熄啦!”(因为会是晚上要开的。)但一切的阻挠都被击破,议案终归通过了。
第二天的新舍又开始热闹起来,红绿纸条贴满了每一个角落,这都是选筹会打气的标语,这些标语,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各班的候选人继续的提出,名字一送到选筹会,选筹会就在大门口公布。
头两天,还很沉寂,第三天,电一的“电子”首先突破这沉寂,用巨大的篇幅介绍自己的候选人,而且把他们满意的同学作了普遍的介绍。
接着,各壁报都介绍了他们自己认为应该选的人。新舍的墙头,黑板,密密的排了一大遍。第四天,选筹会认为竞选还没有白热化,把竞选期延长二天,除夕社的联合版,在第四天的下午更指出他们认为不该选的人,激辩也就开始,同时还有两同学发表了他们自己的竞选词。这时突然有人指摘选筹会“不合法”,当然这是不必辩驳的。选筹会是由代表大会产生的,代表大会有纪录在案,而且公布过。
这个藉词既然不成功,他们就又想出了别的花样,首先以私人的名义退出自治会,然后再以系级如政治系一九四六级和哲心系一九四六级以团体名义来退出,以后更是张罗打伞出来谩骂,把几个有希望的候选人都列入共产党的名单,这样一来,使同学都气愤起来,平时不大管事的同学,也出来批评他们,物理系二、三、四年级,数学系一、二、三、四年级首先对他们的阴谋予以破坏,而得到大多数同学的支援,此时竞选的空气,反而变得更热烈。
总投票开始了,第一天,因为新舍有一个公开的演讲会,怕特务来捣蛋,把投票箱收了,所以把投票日期延长一日,后来,又因为南院和师院很多同学没有拿到选票又把投票期延长了二天,蓄意破坏这一次选举的人,又有借口了,他们质问这样延期有什么根据?选筹会回答他们:“我们无‘法统’延期,只是想把选举办好些。”他们呢,他们想让选举流产,让联大回复到无组织的状态。
开票开了两天,全部注册人数是一七九三人,总票数是一一二七,工院方面,因为对新舍的人不熟悉,只有半数的人投票。投票的总数证明联大同学仍然是团结的,有力量的。
自从联大普选以后,昆明其他各中学校也采用了这个办法,可见民主制度的树立是谁也不能阻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