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克洛克从高中辍学了,但他却并没有感到太多的遗憾。他认为自己还有好多的事要去做,按他早年的设想,这些事早就应该全力以赴去做了。
于是克洛克决定从他的老本行推销开始做起。
克洛克这时对推销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他通过参军前的实践,几乎能叫得出奥克帕克镇所有人的名字了,而且也能摸清每个人的脾性和爱好,知道他们喜欢买什么东西,所以克洛克能用不同的话语去说服不同的顾客。
聪明的克洛克,大脑就如同一个存储器,把每一个老主顾的口味依照爱好分类,然后根据这些提供商品。不仅卖货的时候,平时他有时间就到那些老主顾家里,坐坐、聊天,然后从谈话中顺便询问他们需要什么东西,这样更有利于安排进货。
克洛克在一段时间之内一直在推销一些丝带和小饰品,这深得小镇上那些女性顾客的青睐,她们一见到克洛克就会高兴地冲他喊:“雷蒙德,到这边来,我上次告诉让你给我带一些纽约最流行的丝带,你没忘了吧?”
克洛克就会笑着冲她扬扬手中的大提包:“不会忘的!喏,都在这里边呢!”
克洛克的生意很好,他心里乐得开了花,越做越起劲。随着做生意的范围不断扩展,克洛克已经不再只限于奥克帕克小镇了,他已经在周围的城市和其他小镇开辟了新的市场。
当他来到一个新的地方时,总会先找一家旅店住下来。然后,打开他的百宝囊,从里边掏出那些美丽的丝带、精美的小饰品、五颜六色的袜带和用来装饰床垫上的花苞等,每一件都摆在他认为合适的位置上,将一幅黑色天鹅绒挂在墙壁上,用来作为背景。
他自己退后几步,站在稍远的地方打量,得意地微笑道:“嗯,漂亮极了!”
完成初步的工作后,克洛克再将行李打开,换上整洁的衣服,走出了旅店。他挨家挨户去敲开当地人家的门,很有礼貌地向家里的妇女和姑娘们发出邀请:“我带了一些你们会喜欢的东西,有漂亮时髦的丝带和各种饰物,请您有时间到我在镇上旅馆里的样品房去参观一下。”
很快,克洛克在旅馆布置的小样品房里就挤满了好奇的姑娘和家庭主妇们,她们很有兴趣地看着那些克洛克精心摆放的宝贝。克洛克一边领着她们看,一边给她们解说这些东西是多么的物美价廉,让她们觉得如果买得少了都会比别人吃亏。
就这样,克洛克的货物很快就销售一空。
克洛克清点着自己的利润,17岁的他心里充满了惊喜:“一周就能赚到25美元至30美元,这样的收入甚至超过了许多大人们呢!”
除了卖小商品,克洛克空闲的时候也不愿意白白地浪费时间,他会到一些夜总会里去弹钢琴,这就又多了一项收入。
没过多久,克洛克与父亲谈起了自己的经营状况,路易斯惊喜地说:“雷,你现在已经比我挣得多了。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而且懂得建立自己的客户群。继续做下去吧,孩子。”
但克洛克却并不表现得很满足,他说:“但是爸爸,这只是我理想的开始,我却不想一辈子都在向那些妇女和姑娘们推销一些小装饰品,还有更远大的志向等着我呢!”
路易斯奇怪地问:“这样做下去不是很好吗?而且你可以开一个大商店啊!”
克洛克却说:“爸爸,没有一个自重的棒球手会用同一种方法向每个击球手投球,而每一个自重的推销员也不会一生只使用同一种推销手法。我总是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己创造幸福,自己解决难题。这是一个简单的哲学。我觉得这个哲学是做农夫的波希米亚祖先从骨头里传给我的。”
路易斯见儿子见解比自己高明,就不再反驳克洛克了。
就在这年夏天,在克洛克生意正火爆的时候,他却选择了放弃,然后前往密歇根州的波波莱克寻找他的梦想。
波波莱克是一个美丽的湖泊,清清的湖水泛着粼粼的波纹,岸边都栽满了茂盛的树木,人走在湖边,呼吸起来都清爽许多。尤其一到夏天,波波莱克就成为避暑胜地,不仅本地人,好多外地人也都到这里来游玩、度假。
克洛克刚到波波莱克,先是参加了一个乐队担任演奏手。队长20多岁,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大男孩。他们当然会选择人多的地方演出,他们要把人们从周围的旅馆里吸引出来观看他们的演出。
克洛克也着意打扮了一下自己的“艺术形象”:把自己的头发从中间分开,涂上润发脂,使头发向后贴,看上去就像漆皮一样,穿上色彩鲜明的条纹夹克衫,头戴硬草帽。
这样一群年轻小伙子,唱着青春狂热的歌曲,跳着活力四射的舞蹈,的确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
夏天,乐队一到湖边,首先的工作就是从车上卸下所有的家当,然后开始搭建大篷。克洛克与乐队其他成员一起,努力把大篷建好,小伙子们把他们的简易大篷称为“爱迪加”。
傍晚建完大篷,几个人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了,但是他们不敢休息,抓紧时间吃完晚饭,就登上了停泊在湖中的一艘渡船,然后把船沿着湖边开,并拼命地演奏,把曲子奏得震天响。
队长从箱子里拿出一个大喇叭筒,递给克洛克:“雷蒙德,我们的乐队还需要宣传,咱们当中你的嗓子最好,又有口才,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你用大喇叭把我们的乐队介绍给大家,让人们知道我们有多么棒。这可是重要的一环啊!”
克洛克觉得这种宣传方式非常新鲜,他兴奋地接过喇叭筒,站上船头,深吸了一口气,在一瞬间就想好了台词:“大家好,今晚请到爱迪加来跳舞,千万别错过了快乐的机会!”
克洛克好听的嗓音通过大喇叭筒远远地传送出去,岸边正在游玩的人们都循声向渡船看去,发现了这个站在船头的英俊少年,他黑黑的头发下面一双闪着快乐兴奋的光芒的大眼睛,声音是那么好听!
常到湖边的许多人中有俩姐妹,一个名叫埃塞尔·弗莱明,另一个叫梅贝尔·弗莱明。埃塞尔马上就对克洛克好听的声音入迷了。
姐妹来自伊利诺伊州的梅尔罗斯帕克,夏天来父母办的一个旅馆里帮忙。这个旅馆就在爱迪加大篷对面的湖边。埃塞尔的父亲是芝加哥的一名工程师,他平时不怎么来旅馆,一直是姐妹俩的母亲管理这个旅馆,还负责做饭和大部分家务活,她是个精力非常充沛的女人。
姐妹俩听了克洛克为他们乐队做的“活广告”后,晚上划着小船就来到了爱迪加大篷,和许多人一起听歌、跳舞。
人们聚集在爱迪加大篷内外,在美丽的月光下,伴着优美的音乐翩翩起舞。克洛克每当在演奏的间隙抬起头,总会遇到埃塞尔向他射来的火辣辣的目光,他也报以热情的微笑。而且还加入人群与埃塞尔一起跳舞、唱歌。
舞会结束后,已经处得相当默契的克洛克和埃塞尔并没有马上说再见,他们依然想再玩点什么。于是克洛克邀请埃塞尔和妹妹梅贝尔一起去吃汉堡包和维也纳烤肉。吃完饭,他们又借着已经偏西的月光,在清风拂面的波波莱克湖上荡舟谈心。
几乎从一开始,克洛克和埃塞尔就互相吸引了对方,接下来的恋爱几乎是顺理成章的,爱情的火焰在夏日的催动下迅速燃得熊熊,势不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