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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留清白在人间

公元1449年2月,蒙古瓦剌部落太师也先兵分四路,大举攻明。于谦受命于危难之秋,组织军民打败了也先的进攻,取得了北京保卫战的胜利,粉碎了瓦剌军企图夺取北京的野心,明王朝转危为安。

于谦,字廷益,号节庵,别名于忠肃、于肃愍、于少保,公元1398年,即洪武三十一年出生于杭州府钱塘县太平里,祖居考城。太祖于伯汉先居山西后迁至苏州,高祖于夔(kuí)元朝时为官。于谦的曾祖父于九思任杭州路大总管,遂迁居杭州钱塘县太平里,故史载于谦为浙江钱塘人。祖父于文明洪武年间任工部主事,父亲于彦昭隐居家乡钱塘不仕。

于谦少年时期刻苦读书,志向高远。他敬仰文天祥的气节,悬文天祥画像于座位之侧,几十年如一日。7岁时,有个和尚惊奇于他的相貌,说:“这是将来拯救时局的宰相。”

8岁时,于谦穿着红色衣服,骑马玩耍。邻家老者觉得很有趣,戏弄他说:“红孩儿,骑黑马游街。”他应声而答:“赤帝子,斩白蛇当道。”下联不仅工整,而且还显露出他非同寻常的气势。

于谦自青年时代就胸怀天下,立下来宏伟的志愿,决心舍弃一己之私,成就千秋事业。16岁的时候,写下了脍炙人口的《石灰吟》: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骨碎身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以石灰自喻,咏自己磊落的襟怀和崇高的人格。

儒家的重义轻利思想,对于谦产生了极大影响。对于义,于谦认为名节是人最可宝贵的,“名节重泰山,利欲轻鸿毛”,“但令名节不堕地,身外区区复何求”。

于谦曾做《北风吹》诗写道:

北风吹,

吹我庭前柏树枝。
树坚不怕风吹动,

节操棱棱还自持,
冰霜历尽心不移。

况复阳和景渐宜,
闲花野草尚葳蕤,

风吹柏枝将何为?
北风吹,能几时!

勉励自己要像柏树一样不畏风暴冰霜,自持节操,经得起任何磨难。对于利,于谦认为金钱之利会使人败坏,“钱多自古坏名节”,凡是贪图钱财之人,都会“千载遗腥臊”,“国法纵未及,公议安所逃”。因此,“大节还须咬菜根”,要清心寡欲,生活简朴。他一生正是一丝不苟地这样要求自己,即使身居高官,也从未丝毫放纵。

公元1421年,23岁的于谦进士及第,步入仕途。公元1426年,即宣德元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反,于谦随明宣宗朱瞻基亲征。于谦被任命为御史,等到朱高煦投降之时,宣宗让于谦数落他的罪行。

于谦义正词严,声色俱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自称罪该万死。宣宗大悦,当即下令派于谦巡按江西。在江西任职期间,于谦平反数百起冤狱。

公元1430年,即宣德五年,宣宗知道于谦可以承担重任,当时刚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于是亲手写了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他为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于谦在到任之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他访问百姓,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并且立即上书。他一年上书几次,稍有水旱灾害,便马上上报。

公元1441年,即正统六年,于谦上书说:“现在河南、山西都积蓄了数百万斤粮食,请在每年三月份时,令府、州、县报上缺少食物的下等民户,然后按份额支给他们粮食,先给豆类和高粱,其次给小米和麦子,最后给稻谷,等秋收后偿还。因年老有病或因贫困而不能偿还的则给予免除。州、县官吏任期已满应当升迁的,如果预备粮不足,不能离任,还要命令风宪官经常监察。”皇上看后下令施行。

河南黄河沿岸,经常被洪水冲开缺口。于谦便下令加厚建筑堤坝,每个乡里都要设亭,亭设亭长一职,责令其督率修缮堤坝。同时又命令百姓种树挖井,结果当地的榆树和柳树种满了道路两旁,行人也不再受到口渴之忧了。

大同孤立在塞外,而塞外又盗匪多行,安抚山西的官员常常无法到达,于谦就请示朝廷另设御史来治理。又把镇边将领私人开垦的田地全部收为官家屯田,以资助边防开支。他的恩威远为流行,太行山的盗贼为此而不敢露面。

正统年初,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内阁朝政,都很重视于谦。于谦所奏请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杨”主办的。

到了“三杨”去世,太监王振开始掌权,他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

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儿土产去吗?”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

后来于谦入朝,推荐参政王来、孙原贞。通政使李锡逢迎王振的指使,弹劾于谦因为长期未得晋升而心生不满,擅自推举人代替自己。把他投到司法部门,被判处死刑,关在狱中三个月。

后来百姓听说于谦被判处死刑,一时间群民共愤,联名上书。王振便编了个理由给自己下台,称从前也有个名叫于谦的人和他有恩怨,说是把那个“于谦”和被关起来的于谦搞错了,才把于谦放出来,降职为大理寺少卿。

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宫门前上书,请求于谦留任的人数以千计,周王、晋王等藩王也这样上言,于是又令于谦为巡抚。当时山东、陕西的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余万人,于谦请求发放河南、怀庆两府积储的粟米救济;又奏请令布政使年富安抚召集这些人,给他们田、牛和种子,由里老监督管理。

明英宗朱祁镇即位时,他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兼巡抚河南、山西都御史时,年仅33岁。这一职务是正三品,在当时很显贵,但于谦丝毫不改其朴素俭约的本色。

于谦上任时,行李简单,坐乘普通的骡车,既无锣鼓旗仗,又无卫兵仪从,不知情的人根本不会想到他就是巡抚大人。上任后,无论是明察,还是暗访,皆轻骑而行,摒弃那种前呼后拥,鸣锣开道,煊赫威势的官场习气。

在当时,太监王振把持朝政,勾结内外贪官污吏,擅作威福。那时,外地官员进京,必须馈送重金厚礼,不然,轻则办事困难,障碍重重;重则降职免官,甚至下狱遭殃。对此,于谦从不趋炎附势,从不随波逐流。他在外地做官,每次进京,从不带任何行贿之物,只带随身行装。

一次,于谦的一位好心的朋友劝他说:“你不带金银入京,带点手帕蘑菇之类的土特产品送一送也不妨嘛!”

于谦明白,带点儿土特产进京赴任,不至于见了上司两手空空太难堪,这是下属出于对自己的一片好意。然而他还是禁不住大笑起来,然后举起袖子说:“谁说我没有带东西呀?你看,我这不是有两袖清风吗!”

为此,于谦还作了一首《入京》的诗以明心志。诗写道:

绢帕蘑菇並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诗的意思是说:蘑菇、绢帕和线香是供人们使用的,如果都被当官的拿去讨好了上司,就会给老百姓的生活所需带来困难。还是清廉自重一些吧,省得让老百姓戳脊梁骨。

权大气盛的王振一伙,当然不会放过刚正不阿的于谦。有一年,于谦入京奏事,因身体不适,顺便荐举别人代为巡抚。王振乘机唆使爪牙,诬告于谦因长期得不到升迁而心怀怨愤,将他判以死刑。

河南、山西百姓得知此事非常不满,纷纷进京上书抗议,强烈要求释放于谦。连河南、山西的几个藩王也纷纷要求释放于谦。

面对民愤,王振骑虎难下,借口因姓名相同抓错了人,把被关押了三个月的于谦放出来,官复原职。

于谦把钱财看得轻如鸿毛,从不聚敛,廉洁自守。他的俸禄,用在自己身上的极少,常常用以救济贫穷亲朋。平时自奉俭约,衣不锦绣,食不兼味,从不铺张浪费。

当时达官贵人把生日看得极重,要大肆庆贺。但于谦过生日,却谢绝一切贺客,拒收任何礼物,常常是独坐静思,反省自己的政务,激励自己。

1449年,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大举进犯。宦官王振鼓动明英宗御驾亲征,于谦力谏不果,结果明军行至土木堡,即今河北省怀来,被瓦剌军队追赶上来团团围住。两军会战,明军全军覆没,王振被部下杀死,明英宗被瓦剌军俘虏。

明英宗在土木堡被俘,京师大为震惊,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人提议应当迁都南京,这时,留守兵部主持工作的于谦厉声说:“主张南迁的,该杀!京师是天下的根本,一摇动,国家大计就完了。难道诸位忘了北宋南渡的事吗?”

郕王朱祁钰见情势危急,升于谦为兵部尚书,负责保卫北京。于谦为了挽救明王朝危亡,不顾个人安危,亲自督战。经过激战,迫使也先讲和,最后送回明英宗,并向大明朝贡。

于谦功劳卓著,贡献无比,声望大增,被誉为“救时宰相”。但于谦从来口不言功,行不倨傲,对子女也严格要求。

于谦自从土木之变以后,发誓不和敌人共生存,经常住在值班的地方,以便随时掌握外敌动向。他性格很刚强,遇到有不痛快的事,总是拍着胸脯感叹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

于谦一向有痰症病,明景帝朱祁钰派太监兴安、舒良轮流前往探望。听说他的衣服、用具过于简单,又下诏令宫中造了赐给他,所赐东西甚至连醋菜都有了。明景帝还亲自到万岁山,砍竹取汁赐给他。

有人说皇帝太过宠爱于谦,兴安等说:“于谦日夜为国分忧,不问家产,如果他去了,让朝廷到那里还能找到这样的人?”

公元1453年,总兵官石亨因战功被封世侯,他自觉功不如于谦,反而赏赐重,便上书明景帝,荐举于谦儿子于冕为府军前卫副千户,以示奖功赏绩。

于谦得知后,责备石亨说:“身为大将,没有听说举荐一位隐居贤士,提拔一名行伍中地位微贱的能人,反而单单举荐我的儿子,这能让大家服气吗?”明确表示应赏赐有军功之人,杜绝侥幸心理,绝不敢让自己的儿子滥冒军功。

一天,明景帝召见于谦,问道:“众臣为你请功,你以为如何?”

于谦恳切地面辞说:“国家多事,做臣子的不应考虑自己的私利,请皇上不必多虑!”

但明景帝还是批准了石亨的奏疏,于谦只好回家勉励于冕,要“砥砺气节”,勤于政务,不负朝廷奖勉之意。

于谦一心为国,一生清廉,虽身居高位,却向来不置家产,连自家所住房屋,也极为普通,常被人们认为是普通百姓之家。

他曾作诗说:“小小绳床足不伸,多年蚊帐半生尘。官资已极朝中贵,况味还同物外人。老圃松筠随处好,名园桃李随处新。公余只合凭书卧,座上何须有大宾。”

明景帝见他家居简陋,赐给他一所宅第。他推辞说:“国家多难,臣子何敢自安?”明景帝不允,他不得已而接受,但把皇帝前后赐给的玺书及其他物品都存放于正屋中,而他仍住旧屋偏房。

于谦59岁那年因遭诬陷后被害,朝廷派人抄家,发现他家里没有一点私财。抄家者见正屋紧门闭锁,认为钱财藏其内,打开一看,原来都是放着明景帝赐给他的蟒袍和剑器。

于谦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山西道监察御史、兵部右侍郎兼河南、山西都御史、兵部左侍郎兼巡抚、兵部尚书等职。他一身正气,重节轻利,两袖清风,廉洁正直,平反冤狱,救灾赈荒,深受百姓爱戴。

于谦一生为官,面对社会责任与个人利益冲突,敢于担当责任,不计个人得失的“义”,践行了他年轻时立下的“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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